资人力之缔构

出自唐代卢鸿一的《嵩山十志十首》,诗句共0个字,诗句拼音为:拼音:zī rén lì zhī dì gòu
平仄:平平仄平仄仄
韵脚:(仄韵) 去声二十六宥  ,诗句平仄:。
草堂者,盖因自然之谿阜,前当墉洫;资人力之缔构,后加茅茨。
将以避燥湿,成栋宇之用;昭简易,叶乾坤之德,道可容膝休闲。
谷神同道,此其所贵也。
及靡者居之,则妄为剪饰,失天理矣。
词曰:
山为宅兮草为堂,芝兰兮药房。
罗蘼芜兮拍薜荔,荃壁兮兰砌。
蘼芜薜荔兮成草堂,阴阴邃兮馥馥香,中有人兮信宜常。
读金书兮饮玉浆,童颜幽操兮不易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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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堂,是因为自然的山谷高地,前面是坡地;用人力修建,后面加上茅茨。以避免潮湿,成为一个有屋顶的建筑;简单明朗,象征宇宙之道,可以容纳膝盖静坐。谷神与道同行,这是他所崇尚的。但是如果庸俗的人住在其中,就会妄自尊大,违背天理。

诗中描述了山作为家,草作为屋,芝兰作为药材保存在草药房里。成堂之处,满是香草花草,其中有人居住。读着金色的书法,品尝着玉色的饮料,年轻的容颜和优雅的举止永不改变。

该诗描绘了一座草搭建的小屋,以及居住其中的一个人的生活场景。诗人以简练的文字表达了对自然和朴素生活的赞美,强调了清净与宁静的意境。草堂不仅提供了避开潮湿之处,还成为了一个崇尚道德和宇宙之道的场所。读者可以感受到诗人对自然与道的尊重和向往,以及对简朴生活的追求和赞扬。

*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,仅供参考

卢鸿一

卢鸿一(?一740前后)唐画家、诗人,著名隐士。一名鸿,字浩然,一字颢然,本幽州范阳(今河北涿县东北)人,徙居洛阳,后隐居嵩山(今登封市)。博学,善篆籀,工八分书,能诗。画山水树石,得平远之趣,与王维相当。卢鸿回山后,聚徒五百余人,讲学于草堂之中,成为一时之盛。自绘其胜景为《草堂十志图》,有摹本,图录于《故宫名画三百种》。《全唐诗》录存其骚体诗十首,名《嵩山十志》,为描写嵩山十景、歌咏自己的隐逸生活之作。...

卢鸿一朗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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