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管理市场的机构。
引唐 韦述 《两京新记》卷三:“市内店肆如东市之制,市署前有大衣行,杂糅货卖之所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:“两京诸市署:令一人,从六品上;丞二人,正八品上。掌财货交易,度量器物,辨其真伪轻重。”
(1)(名)集中买卖货物的固定场所;市场:米~|夜~。(2)(名)买卖货物:~惠。(3)(名)城市:~民|都~。(4)(名)行政区划单位;分直辖市和市。(5)(名)属于市制的(度量衡单位):~尺|~斤。